第二卷 西鄉薔夫 63 田邊斷案(上)
第二。這一是補上五月二號的。
一個鄉吏的帶領下,功曹書佐和時尚兩人於費亭田邊找著了荀貞。
田邊有很多人,大多跪坐地。荀貞很隨意地坐他們的麵前,身後有兩三人按刀侍立。
這功曹書佐是頭次見荀貞,見他衣著簡樸,穿的隻是普通的麻布袍服,頭上裹幘,腳上布履,身邊放了一柄環刀。單就穿戴而言,他和跪拜他麵前的那些鄉民們並無太大的區彆,但是容貌清朗,風姿俊秀,雖隻是隨意而坐,卻自有一番晏然從容的風采。
他低聲問鄉吏和時尚:“坐鄉民前邊的這位就是荀君吧?”
鄉吏和時尚點頭稱是。
這個功曹書佐遠遠地將車停下,從車上下來,吩咐吏卒皆留原地,隨後和時尚緩步前行,觀察了一下前頭的場景,道:“荀君似斷案?咱們不要打擾他,悄悄地到邊兒上聽一聽。”
時尚答道:“是。”
兩人和那鄉吏走近,正聽見荀貞開口問道:“你這匹縑布是你的,你又這匹帛是你的。空口白牙誰都會,證據何?,你們兩個怎麼證明這縑布是你的?”
鄉民們前頭跪拜了兩個人,一個四十多歲,一個三十四五。他兩人之前,地上又放了一匹帛布。時尚心道:“荀君果然是斷案。”往那兩人身上了一,又往那匹縑布上了一,又想道,“原來是二人爭縑。”
四十多歲的這人道:“回稟荀君,這匹縑布是人妻家織成,準備拿去縣市上賣的,冇想到剛才路上卻被這人搶走。”
三十四五的那人大聲喊冤,叩頭不止,叫道:“人冤枉!人冤枉!荀君,這匹縑布明明是人妻家織成,準備拿去縣市販賣的。方才路上,人遇到了這人,他想買下來,人便給他觀,萬冇想到過之後,他卻忽然此縑乃是他家所有!求君明斷。”
荀貞問道:“你們都這縑布是被對方搶走的,可有人證?”
四十多歲的那人答道:“當時路上冇有行人,隻有我和他。冇有人證。”
三十四五的那人亦道:“冇有人證。”
荀貞又問道:“既然如此,你們又都此匹縑布乃是由爾妻所織,又可有人證?”
兩人皆道:“人妻日夜家織布不輟,左鄰右舍皆是人證。”
“你兩人攜縑出門時,可有人到?”
“冇人到。”
邊兒上悄悄聽案的那個功曹書佐聽到此處,蹙眉想道:“這下難辦了。雖明知此兩人中必有一人言語不實,可一來,搶奪縑布時冇有人證,二則他們攜縑出門時也冇人到,三者這縑布又不比牲畜、家具,上邊冇有什麼號,,該如何才能判斷誰真誰假呢?”
荀貞也是一副為難的模樣,摸了摸幘巾,很無奈地道:“搶縑時冇有人證,你們出門時也冇人到,這該讓我怎麼判呢?”皺著眉毛想了會兒,道,“罷了,罷了,按照市價,一匹縑布值錢不過數百,你們為了這區區數百錢爭執不休,讓我煩擾,又是何必?這樣吧,將這匹縑一分為二,你兩人各拿一半,我再另外給你二人分彆補上三百錢。如何?”
告狀的兩人愕然抬頭,旁聽的鄉民們無不目瞪口呆。時尚與那個功曹書佐對視了一眼,兩人不約而同地想道:“冇有辦法的情況下,這樣斷案倒也不失為一個良策。隻是可惜,不能懲處奸人。”
荀貞也不等那兩人答話,抽出環刀,令侍立身後的許仲、任將縑布打開,從中間劃開,給了那兩人一人一半,再吩咐許仲取出六百錢,平分給那兩人。完了後,他揮。”那兩人不敢表示不滿,拜了一拜,從地上爬起來,拿了縑、錢,自分彆離去。
功曹書佐道:“荀君斷案已畢,咱們上前拜見罷。”話音未落,坐荀貞麵前的鄉人中又出來了三人,一個四十多歲,一個三十多歲,一個二十出頭,跪倒地,三十多歲的人那人道:“人王甲,亭費裡人,有狀要告!”
荀貞不急著理他,而是先往剛才告狀那兩人遠去的身影上了兩眼,這才回轉目光,微微笑道:“你先彆急,我有點事要我隨從去辦,等我吩咐完了他們再聽你的狀子。”
他將許仲和任召到身前,示意他二人俯身,湊到他們耳邊了幾句話。許仲和任楞了一愣,隨即點頭應諾,轉身離去。這隻是一個插曲,冇人意。等許仲、任離開後,荀貞問道:“你們有何狀要告?”
王甲指著二十出頭的那人,道:“人要告他不孝毆父!”
此言一出,聞者皆驚。漢以孝治天下,將不孝罪正式寫入了律法中,凡“毆詈父母”者,皆為重罪,和“賊殺傷父母”一樣,按律都要棄市。
荀貞也是一驚,不覺坐直了身量告狀的三人。三十多歲的這人黑麵短須,左邊臉頰上腫紅一片,樣子像是傷痕。四十多歲這人黃臉長須,額頭上起了個包,右眼烏青,也像是傷痕,觀其相貌,和那個二十出頭被告“毆父”的年輕人有幾分相似。打量過了,荀貞心中疑,開口問道:“你二人為何皆麵目青腫?”
四十多歲的這人跪地上,俯身叩頭,惶急地道:“人這眼是被王甲打的。,荀君明見,人之子冇有毆父!”
王甲叫道:“程三,還你的兒子冇有毆父!你頭上的包是誰打的?”
叫“程三”的這個四十多歲的男子惶恐之極,道:“人頭上這包、人頭上這包,。”
“怎麼?你不敢了?荀君麵前,你敢撒謊假話麼?你告訴荀君,你頭上這包是不是你兒子打的?”
程三不敢爭辯,隻是一個勁兒地磕頭不止,口中隻:“荀君,荀君,人的兒子不算打我,不算打我!”
荀貞心道:“來這年輕人便是程三之子了,卻又為何告狀的不是程三,而是王甲?聽這程三所,王甲分明與他有仇,他兩個是剛剛打過一架的啊。怪哉怪哉。”定下心神,不疾不徐、和顏悅色地問道:“我且來問你,這年輕人便是你的兒子麼?”
程三答道:“是。”
“王甲告他毆父,是否屬實?他打了你麼?”
程三囁囁嚅嚅,道:“打是打了一下,。”
王甲插口道:“什麼叫‘打是打了一下’?你這逆子明明是舉著棍棒,朝你腦袋上狠狠地砸了一下!,荀君,人雖是野人,卻也知道,就連詈罵父母也是重罪,何況毆父?此等不孝子,有何顏麵立於天地之間?請荀君快將他治罪!”
程三漲紅了臉皮,焦急地分辯道:“荀君,人之子雖然打了人一下,但卻是絕非有意。”
荀貞心道:“王甲狀告程三之子毆父,程三冇有否認,來此事是真了。,隻是,程三為何一直其子‘不算打他’,‘絕非有意’?是因為害怕其子受刑,所以包庇隱瞞?還是因為另有蹊蹺緣故?”問程三之子,道,“你打你的父親了麼?”
程三之子從跪下來開始,一直冇有話,麵色蒼白,簌簌發抖,可能是因為被“毆父”這個罪名嚇著了。聽見荀貞詢問,他結結巴巴地回答道:“、人打了。”
“是用棍棒打的?”
“是。”
“你可知‘毆父’乃為重罪,按律當要棄市?”
程三之子恐懼駭怕,癱軟地,喃喃道:“、人,、人。”程三歹比他年長,膽色壯些,還能不口地叫道:“人子冤枉、人子冤枉。”
“程三,你可是因不願你兒子受刑,所以隱瞞包庇?雖然按照律法,‘親親得相首匿’,但是這個‘得相首匿’卻隻限於子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你身為人父,隱匿你兒子的罪行,是‘父母匿子’,卻不允許的範圍內,依律可是要‘罪殊死,皆上請廷尉以聞’的也。”
荀貞注意到王甲聽到此處,臉上露出得意的笑容。程三麵如土色,叩頭道:“人之子的確是打我了,但他絕不是有意的。”
“噢?不是有意的?此話怎講?你細細道來。”
“人與這王甲是同裡人,素來不睦,常彼此相爭。今天上午,又吵了起來,到惱處,這王甲便舉拳擊我。人之子適旁邊,就上前勸攔。王甲先將人之子推開,又抽出拍髀,前來刺我。人之子情急,隨手從牆邊拾了根木杖,欲要打他,卻不料失手打了人頭上。”
“你是王甲拿刀刺你,你兒子想打他,卻不心打了你?”
“正是。”
程三拉著他兒子,兩人連連叩首。他接著道:“人之子一向孝順,又怎會毆我?今天他打我這一下,實非有意。我挨了一棍後,這王甲便高聲大叫,我兒子毆我,拉了我們去官寺告狀。去官寺的路上,剛見荀君正此處審案,因不敢打攪,便相候側,等待至今。,荀君,人之子真的是因為失手才打了我,求荀君開恩,饒恕他的罪過。”
“原來如此!”
旁聽的功曹佐史對時尚道:“不意此案竟有此曲折。,時君,聞聽你是鄉父老宣公門下的高才弟的是陽翟郭氏家法,必然精通法律,以你來,此案該如何判定?”
“‘毆父’所以是重罪,是因大逆不孝,天地不容。可這程三之子之所以打了他的父親,卻並非是因為不孝,恰恰相反,反而是出於孝心,是為了救他的父親。此案、此案,。”
“此案如何?”
時尚沉吟片刻,想起來了一件事,道:“我得前朝董仲舒所作的《春秋決獄》中有一案與此相似。”
《春秋決獄》是一判例書,共計有二百三十二事,通篇以“《春秋》之義”來判案定罪,將《春秋》大義當作司法裁判的指導思想,也即“經義定罪”。和正統的法家相比,二者的區彆:法家完全依照律法斷案,而春秋決獄則主要是根據犯罪人的動機來判案,也就是:如果出發點是的,那麼即使觸犯了律法也可以不予追究或減輕處罰。
《春秋決獄》是前漢的書,董仲舒的名聲雖然很大,“經義定罪”的法也早就風行兩漢,但當世書籍傳播不易,不是搞律法這個專業的也不一定過這書。那個功曹書佐就冇過,他驚訝地道:“《春秋決獄》裡有類似的案例?,時君連《春秋決獄》都過麼?果然博學。”
時尚慚愧地答道:“《春秋決獄》一書,我並冇有過原文,隻是早幾年前聽先講課時,聽先提起過。”
“怎麼判的?”
“董仲舒:‘君子原心,赦而不誅’,認為不當坐。”
“‘君子原心,赦而不誅’?”這個功曹書佐是標準的儒家子弟,對這句話非常讚同,點頭道,“不錯不錯,正該如此!”心中想道,“縣中有人荀君刻薄殺,任鄉有秩不足一月便滅第三氏,他恐怕是不會讚成君子原心的,也不知會不會將這程三之子赦而不誅?”
1,判例。
判例即表示將某一判決作為審理同類案件的前例。
我國早周朝,就有用“判例”斷案的事例。秦的律法中有“廷行事”一,廷行事即判案成例。漢承秦製,除了依法斷案外,也有很多依“判例”斷案的案例。西漢孝武帝時,“死罪決事比萬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比”,就是故事、前例的意思,也即“判例”。
兩漢有不少判例書,影響較大的大約有兩,一即《春秋決獄》,另一是東漢的《法比都目》。《法比都目》共有九百六篇,是當時法定的判例彙集。
節中的“二人爭縑”案即是出自《法比都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