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震懾後宮,母儀天下 第五十九章 後續風波
回答下讀者的話:關於錯彆字或者些常識錯誤狐狸回學校後大修的時候會修改的;關於上架問題:狐狸冇得選擇的,因為狐狸是參加女頻PK成立而能簽約的,怎麼都是起點女頻負責人說的算的;關於上架時間:因為狐狸是預計55W完結,所以責編安排30W上架,同樣是狐狸冇有選擇的
另外,狐狸有時候會想不起一些詞到底在大概宋朝那樣的時代有冇有或者是用其他的詞來代替的(比如隨機這一詞,狐狸就不知道那樣的時代背景應不應該有),還請能乾的諸位給出指正,謝謝了
PS:狐狸明天回奶奶家提前過七月半,可能不能夠更新了,先請假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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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洛皇朝紀年,元安五年,即天洛內亂發生,也是天洛帝蒼邈星耀發布改選官員新政的這第二年。這年開春,天洛帝又做了一件前去古人之事:修編法典!不僅僅隻是簡單的《律》、《令》、《條》,而是分門彆類,把舉國上下之事都一一歸納,竭力做到使人作事,事事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刑法典》:傷人性命、盜人財產、言行危害國家與全體百姓、謀反大逆,此類之事皆歸刑法所屬。若罪定,除了冇收財產、蹲牢坐獄、殺頭取命,若是外國人在天洛境內犯事但還冇到殺頭之罪還有驅逐出境、永不得入天洛境內。此類犯罪,重的由官府直接抓人審判定罪;也有教輕的或者家庭成員之間的糾紛可自告到衙門。自然少不了規定訴訟的規程應當如何,量刑定罪的規則標準。
《民法典》:婚姻嫁娶、買賣爭執糾紛、與人口角、家庭財產糾紛之類人與人之間不危害生命肢體的糾紛問題皆為民法所轄。若上衙門告狀輸了的,賠償損失、當眾賠禮道歉也都是要的的。若是起了糾紛應當是訴諸官府,還是請人調解、何人有權有資格當調解者、調解結果的效力等等也是在法典之內有了詳細的。
《行政法典》:官吏的錄用規則、升遷降免條件、官吏應當遵守的規則與擁有的權利、官吏辦事不公或考慮不周出現問題了民眾“民告官”應當如何告也都一一有了規定。
刑法典之下,雖然不入定罪標準(如扒手街上摸去了三個銅板),但也實在可惡的,也有了《治安處罰法》,讓各地依照了總的法典的精神,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一一規定了事項與處罰辦法。比如拘禁個三天十日的,掃大街造福街坊以贖己錯。
不管是《民法典》、《行政法典》還是《治安處罰法》裡的事項,若是重複多次或者情況嚴重了,也都依次升級、最後歸到《刑法典》中。比如與人有口角上升到聚眾鬥毆的,本是調解了就好的事情,就要歸官府管轄,依據《治安處罰法》給於拘禁位主刑的處罰;若是鬥毆到害人性命、使人中傷的,就是《刑法典》中的事情了。再比如,商家賣了次貨。原本依據民法也不過是賠償道歉的事情;但若因著該貨物害人身體性命了,或者雖然是輕微的讓人生病但是受害的人數過眾,商家也得乖乖到府衙報道。而官吏若是收受賄賂,小額的,也就內部處理了,罰個俸祿或者幾年不得升遷或者降職的;數量大了,就入了刑法之罪,或有性命之憂;就算數額不大,但因這賄賂而產生的事情傷害到所轄地區的百姓的人身安全、造成極壞影響的,也需要到刑部大牢吃免費飯。
此三部法典一出,又一此震撼各界!尤其是那《行政法典》中規定了“民告官”!還不僅僅是因為官員冤屈了人命,哪怕隻是因為官吏的命令、行為讓平頭百姓家無辜死了隻雞,百姓都有權要求當事官吏給於賠償!而且還不用像那戲文、傳奇裡一樣,拚著性命,靠著機緣,一層層的往上告,乃至告禦狀!冇個十年八年,冇去個大半條命,還少不了牽連不少熱心相幫這人,是成不了的。現在,隻要拿得出證據,當當正正、輕輕鬆鬆就可以到當事官吏的上級那裡告去!他還不得不受理。哪知道皇帝委派的禦使什麼時候就神出鬼冇地出現了,甚至那告狀之人就是他裝扮的!等禦使出現,可不僅僅是當事的官吏了,上下平三級都得受牽連!上級的監督不力,平級的不予勸告,下級的接受執行,都得按著情況,一一處罰咯!當事人與其上級還得加重罰!刑罰為原本應承擔的三倍!因為他們讓受害一方遭受了兩次傷害:處事不當而害其受損失;告而不理再次受傷害!
不用說,這三部法典一部法律是出自月的手了。這世界,與中國的封建社會一樣,從來都是官本位的,就像那封建大家庭,從來都是長輩隨手就教訓了晚輩,打死都不用償命的。所以啊,那“父母官”就是隨意地管理著百姓的。不過,現在連父親打了子女都可以由那受傷害的子女自己直接或者受他們信賴又有可信度的成年之人代為到衙門告訴了,那官員,自然也得收斂了行為,乖乖為朝廷、為國家、為百姓而當官!
當然了,月知道真要那麼快達到她預期的效果是根本不可能的。她所在的時代所在的地方都算是當時國家全國經濟最發達、政治最清明的地區之一了,還不是照樣出那麼多明明違反法律卻因為這個那個人情關係、官官相護而不得伸張的事情來?不過是讓當官吏的心裡有個敬畏,讓百姓有了那麼個概念。更何況她也就是大學法律本科學曆,還是冇學完就過來的,很多地方尤其是法理上的她還冇鑽研透徹,一些法規跟是因為經濟基礎不同而不敢拿來用,自然是需要往後慢慢發展成熟的。那部門法、程序法也得一樣一樣慢慢讓人自動自發地完善起來。就是皇帝頒布下那三部法典一部法律就讓那些朝臣起疑兼反對,為了能實施下去做了眾多的妥協改動的。反正有了這些做引子,百姓的法律觀念肯定是慢慢培養、成熟起來,為了天洛的長治久安,順著經濟、教育文化等各方麵的發展,就是她與皇帝不提,那些開放了思想的人也得提出來。到時候,嘿嘿,就由不得某些人了。
雖然有不少的“大人物”知道這次的法令是有月的參與,更因為那行政法的推出而對她不滿之及,可是,愣冇人敢出來指責出自紫晶(朝廷封號)西家(對四個經商大家的稱呼)宓洛氏的皇後因自家向來不入廟堂任實職而打壓朝廷官員。因為那所謂“民法”之中對於經商之人的行事規定、信譽品質也都要求到了在他們眼中可謂嚴苛的地步。尤其是對於一直來經常用的手法:賄賂官員以求在當地行事方便或者取得某一利益的事情。除了那個官員要受到處罰外,那行賄之人,求便宜行事的,該人在天洛境內所有商號禁止營業三個月起步;求利益的,雙倍付出所得,一份歸當地修橋鋪路、修建公共設施所用,一份上交國庫;若為利益傷了當地其他人的利益,自然也少不了賠償他人所受損失。此外,不管事情大小,一律通報全國。這懲罰,不僅僅是斷了官員的所得大部分的孝敬,更讓在天洛經商之人都措手不及調整自己的營運——皇帝隻給了他們三個月的調整適應期。
更何況,隻三法典一法律是皇帝金口玉言了的,因為他們的聯手已經讓皇帝退讓了不少,現在怎麼還多少?況且那官員最後的任免、獎罰什麼的一切決定權是到皇帝手裡的。若是反了這法典,就是反了皇帝陛下的權力與權威。剛經過那震蕩、見識過蒼邈星耀在對內也一樣的鐵血手段以後,又怎麼敢多言?
不過,這皇後娘娘似乎是打定主意與他們過意不去了!他們已經做出了很大的退讓、很大的違背了祖宗傳統,她竟然又唆擺著皇帝於三法典一法律正式實施的一個月後又出一個“廣開言路令”!
這“廣開言路令”主要內容就是讓民眾對於朝廷、對於當地官員、對於自己的處境等等大到國計小到民生,有什麼說什麼。而且紙條放進各級府衙門口一個特製的信箱內,隻有朝廷派下來的禦使才能夠每三個月打開一次取走直接交給皇帝或者皇帝委派的專員。所以百姓可以署上真實姓名與家庭住址。雖然如果有不實、誣告之事要受處罰,但如果能受到采用或者引起重視舉家受賞!為了防止當地官員暗地阻止百姓上言,還把百姓的進言數量與被采納的進言比例也納進官員考核項目之中。為國計民生出謀劃策、說出自己意見與建議多的地方的官員,將因“教化百姓有方”而受格外嘉獎,考核之事也可得格外加分,甚至重要的意見還可抵免一定的罪責!當然,百官也可以把自己的意見與建議放入其中,另做獎勵。但若有哪地能讓百姓直接告知官員而官員或上告、或實施、或改正了,就是因“深得百姓信賴”而獎上加獎,若是過失的,也既往不咎!
讓那些朝堂上的大人物不滿的是,這次不僅僅是像官員選拔一樣,不計較出身、地位,甚至是連性彆都冇有限製了!
這還了得啦!百姓亂議國事本就是他們這些士大夫一直深惡痛絕的事情,是恨不得讓各處都貼上“莫論國事”的紙條。因為那是他們的特權!他們這樣受過專門培養的少數人才有這個資格談論這國家的事情、把自己的意見提交給皇帝!現在倒好,不僅僅是人人可議,連冇什麼見識的女子都可以來了!想也知道,會出這樣主意的,隻有那磨得皇帝廢了“後宮不得乾政”的祖宗家訓而讓其坐於簾後聽政一旁的皇後!
所以,以蒼邈霆這一皇族族長為首,國舅兼太傅、太子太保等一乾高等官員與皇親國戚一起破天荒地進宮給皇後娘娘請安——天知道,因為這個“不知道從哪裡出來”的丫頭壞了他們的國丈、未來國舅夢,壞了祖宗規矩冇有取得世家嫡出女子為後,除了規定的皇帝擺群宴而進宮給皇後請安,這位凰月皇後他們是一次都冇去見過。
“微臣叩見皇後娘娘,娘娘千歲!”幾個大臣見了月跪地行禮,蒼邈霆因為是皇族族長又是皇帝的伯父可見而不跪隻行拜禮。
月揚了揚眉,大概猜到這些人來乾什麼。心裡說著怎麼這次這麼按得住氣現在才來看來真是被皇帝前段時候的雷霆手段嚇到了,臉上已經掛上了她的標準笑臉,嘴上客氣地說著:“諸位大人快快請起。來人,看座!”又比劃著:“還請伯父上座。”
眾人微感奇怪:這皇後看起來還是蠻識趣的人嘛,很有規矩很上道啊。怎麼會給皇帝出那樣的主意哪?還真是像某些傳言說的,一切不過是皇帝借著皇後的由頭搞出來的。給於女性特權不過是為了安慰生為女性的皇後,畢竟她還是儲君的母親,也還是個賢惠不多事的行事合格的皇後。
這時期要擺在一年前,月是很樂意讓他們“確認”這個“傳言”的,畢竟那也是她為了韜光養晦保證自己的地位穩固、為了兒子的安全——雖然不能夠殺這天命之子但其他人也是很樂意有個腦子不好用的皇帝讓他們能夠“協助”的、為了讓自己得到太後與皇帝的信任而讓人放出去的消息。不過,現在就不一樣了。雖然不知道到底是什麼原因,但她發現皇帝這段日子,具體說應該是內亂結束以後,皇帝對她是越來越信任了,很多事情甚至是事先都不要她的解釋而隻要她事後願意給個解說就可以了。當然了,她雖然奇怪但也冇有亂用這份信任。不管怎麼說,這國家是寶貝兒子將來要繼承的,這男人也是兒子他爹——呃,應該,是這個原因冇錯了。
總之,月現在是打算借了這幾個人,讓天洛上下重新認識一下自己!她這個皇後可不是擺好看的,也不僅僅是因為是儲君的親娘和不錯的外貌才能夠長久的得到皇帝“崇信”!
